序(第3/8 页)
过陈弘文的脖子,
不怀好意地笑,「有没有照片参考一下呢?」
「没有啦!」推开烦人的梁叔,陈弘文正经地说,「对了,这几天我要休假,暂时不来店里了。」
「啥?」梁叔瞪大双眼,样子颇为吓人,「你不在的话,谁替我送外卖啊?」
「谁管你,自己走着瞧。」陈弘文冷冷地说。
见时间差不多打烊,梁叔皱着眉头,扬手驱赶陈弘文:
「成了,你三天后好回来啊!现在给我滚蛋。」
「那我走罗。」
目送陈弘文下班,梁叔点燃起一根香菸,往嘴里ch0u了一口,狐疑地喃喃自语:
「这小子真是……突然要请假三天,到底g啥去?」
哼着轻松的小调,陈弘文回到家中,率先做的不是换掉衣服,而是走到书柜跟前,翻找他搁置已久的一件东西。
「咳、咳!找到了!」
拍掉笔记本表面的灰尘,陈弘文按不住雀跃的心情,迅速翻开书页,上面记载他曾经手写的,经过漫漫时光的磨蚀,部分文字甚至出现褪se。
「哈,当时的我文笔还不赖吧。」
为自己写下的故事沾沾自喜,陈弘文翻着翻着,很快便翻到空白的一页,尚未完成……
这就是陈弘文想办的事情。
打开台灯的灯光,陈弘文坐在桌子前,久违地执起铅笔,尝试写出故事的后续。然而他没有接触书本长达五年,不少词汇及文法都已经遗忘掉,执笔忘字也再所难免,导致他感到障碍连连,进展不太顺利。
抱怨自己的愚钝,陈弘文只好到附近的文具店,掏钱买了一本字典回家,对着字典边看边撰,以确保自己的语法没有差错。
查阅字典、写上文字、擦掉错字……换作一般人的话,很快便会感到烦闷而放弃吧,但是陈弘文这方面不一样,纵使过程繁冗且重复,他却没有觉得无聊,反倒是沉浸於创作的喜悦,一埋头便过去了几个小时,专注非常。
从白昼到黑夜,陈弘文都没有停止写作。他要是肚子饿了,便会煮泡面吃,然后继续写。即使是煮泡面要等待的三分钟,他也不会浪费时间,同样花在写上。
整个脑子,均被无穷的灵感和创造力所填满。那些被他埋藏五年的写作灵感,如今一次过爆发涌出,使笔尖游走於方格纸上,纵横斜撇不停,留下乌黑的字迹。
几乎重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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